全国政协委员许洪玲建议父母持合格父母证上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5-27 09:25

  全国政协委员丁梅:对0-3岁早教机构的设立做出明确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河东区副区长丁梅建议,将0-3岁早教阶段逐步纳入《教育法》调整范围,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中对0-3岁早教机构设立做出明确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注册登记的教育咨询类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实地走访,及时发现其真实的经营状况,对以教育信息咨询为名实则从事早教活动的机构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制止超范围经营。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信息互通,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盲区。

  提高早教机构违法成本。教育部门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细则,凡由教育部门审批的早教机构,设立时应提交保障幼儿安全的承诺书,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先期垫付幼儿教学活动一旦出现伤亡事故等的赔偿。引入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早教机构人员的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许洪玲:“家长”也要上课,拿“合格父母”证书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区政协副主席许洪玲建议,在社区举办家长课堂。建立“家长教育指导工作室”,面向适龄儿童家长,聘请第三方或者有教育经验的志愿者作为老师。针对准备入小学的家长开展相关课程教育,颁发“合格父母”上岗证随学生档案入学。

  在校内建设“家长学校”。探索“家长教育”之路的建设,特别是针对有问题倾向的学生家长,建立一对一的授课方案,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以定期讲座、案例分析、现场模拟等形式授课,在监护人群中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

  加强对“准父母”的教育培训。从准备上岗的准父母抓起,让准妈妈们和准爸爸们有充分的“生”和“育”并重的思想准备。“备育学院”培训内容可以结合“备育”特殊阶段,增加孕期和产后抑郁和焦虑症的预防和康复、妈妈身心健康、婴幼儿保健知识、预防接种疫苗常识和婴幼儿心理学等。

  加大财政投入和宣传力度。建议编制家庭教育指导性文件,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支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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